温园协【2017】0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7-08-02 次浏览

 

各会员单位:

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自成立以来,竭诚为广大会员单位服务,如市“优秀园林工程”奖评选、“市园林标准化工地”评定、参与市苗木信息价编制,受理园林信用评价等工作。作为会员单位,按规定缴纳会费是会员所履行的义务之一。由于广大会员的热情支持,使协会每年的会费收缴工作都能较为顺利开展。为切实做好今年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根据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2017年会费收缴标准为:理事单位5000/年,会员单位2000/年,个人会费500/年。

(二)会员单位均按在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中所担任的职务不同而缴纳不同款额的会费。

二、缴费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930日止。

三、缴费要求

历年如有欠缴行为的单位(另附通知)请将所欠缴的会费按要求与2017年会费一并缴纳。无特殊情况连续两年以上不缴纳会费的单位,经劝缴无效的,协会将根据《章程》规定,按作自动退会处理,同时不再享受会员的相关待遇

四、缴费方式:

各单位请接本通知后于9月底前将会费缴至协会,缴费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缴纳。银行缴费的单位须注明所缴单位名称。

1、银行汇款:

账户名称: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吕浦支行

      号:3300 1628 7550 5300 0290

2、现金缴纳: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6:30

地址:鹿城区南汇街道南塘四组团52303室。

五、其他:

(一)协会在收到会费款项后,会及时与缴费单位联系,并通过快递公司或邮局挂号信将缴费票据寄至缴费单位。

(二)如由银行汇款,缴费时请务必正确填写我协会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并注明会费字样或缴费说明。并请将银行回执单(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人等)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到我会办公室,以便将会费发票及时、准确地邮寄给你们。电子邮箱:2085740296@qq.com

联系人:潘志钦    0577-88399201   13506647701

林超静    0577-88399210   18267839122

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附件:20170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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