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8-03-29 次浏览

温园协【2018】01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局、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园林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出好精品,多出精品,根据《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 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 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工程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二、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资料受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4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受理地址:鹿城区南汇街道南塘四组团5幢2303室(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联系人:潘志钦、林超静

联系电话:0577-88399201  0577-88399210

              13506647701    18267839122

 

    附件:

        1、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选办法

        2、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选细则

        3、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申报表

        4、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申报项目介绍

 

 

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2018年3月28日    

 

附件:温园协20180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温园协20180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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