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04-06 次浏览

 

温园协【2021】04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局、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园林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出好精品,多出精品,根据《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工程于2019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二、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资料受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430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受理地址:鹿城区南汇街道南塘四组团5幢2303室(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联系人:潘志钦、林超静

联系电话:0577-88399210  0577-88399201

 

 

附件:

1、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选办法(试行)

2、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申报表

3、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申报项目介绍

 

 

 

 

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2020年46    

 

附件:温园协202104号文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原文件PDF下载:温园协202104号文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注册会员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