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21-04-06 次浏览
温园协【2021】04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局、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园林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出好精品,多出精品,根据《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工程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二、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资料受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4月30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受理地址:鹿城区南汇街道南塘四组团5幢2303室(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联系人:潘志钦、林超静
联系电话:0577-88399210 0577-88399201
附件:
1、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选办法(试行)
2、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申报表
3、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申报项目介绍
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