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0-03-19 次浏览

温园协【2020】02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局、瑞安市市政公用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园林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出好精品,多出精品,根据《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工程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二、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资料受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4月20日前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资料受理地址:鹿城区南汇街道南塘四组团5幢2303室(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联系人:潘志钦、林超静

联系电话:0577-88399210  0577-88399201

 

 

附件:

1、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选办法(试行)

2、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申报表

3、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申报项目介绍

 

 

 

温州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协会

2020年3月19日   

 

 

文件电子版下载:

1、(PDF版)关于开展2020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园协〔2020〕02号).pdf

2、202002号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温州市“优秀园林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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